【113/2/29(四)12:00收件截止】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113-2梯次萌芽案/拔尖案
國科會 科研創業計畫 113-2梯次 萌芽案/拔尖案
【113-2梯次 平台收件截止時間】
113 年 2 月 29 日 (四) 12:00
【113-2梯次 申請方式】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dSYSBh9WREdncXrU9
【計畫目的】
補助學界,將具有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
提升研發成果商 業化之可能性,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
【計畫樣態】
萌芽案:
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完成商業化原型機,計畫獲補助3個月內須專職聘任一位商業規劃人員。
拔尖案:
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產業化平台內部種子案評估 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人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 CEO/COO 人選始得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期程上限】
萌芽案:新臺幣 300 萬-800 萬元 / 1 年內
拔尖案:新臺幣 1500 萬元內 / 1 年內
【聯盟審查及推薦】
計畫需透過「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送件,成功大學為主導學校之一,將負責 聯盟學校計畫審查、推薦及送件。
平台收件截止後,將於3/14(四)~3/15(五)辦理「聯盟審查會議」,請計畫主持人務必空出時間出席審查會議進行簡報。
若獲推薦,將協助調整計畫書內容及送件至國科會。
【應繳交文件】
校內初審僅先提供計畫構想書(PPT)即可!
【113-2梯次 時程表】
初版構想計畫書請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
請詳細填答「團隊成員」、「智財調查」、「自提查核點」、「個案經費表」,
*計畫構想書目前先提供前一梯次之版本,待國科會公告後,務必下載官方最新版本:按這下載文件
【其他說明】
- 提案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請依照國科會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資格辦理,請參照作業要點之第三點規定,網址:https://law.nstc.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6713。
- 本計畫請依循國科會頒布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研創業計畫作業要點】,敬請團隊詳閱公告,網址:https://law.nstc.gov.tw/NewsContent.aspx?id=151708。
- 曾向(含申請中)政府提出補助以成立新創公司為結案條件或補助新創技術商業化為目標之計畫申請者,個案主持人須據實揭露。
- PI 須參與研發成果開發或共同研究開發,且為本核心技術之發明人之一。
- 運用於創業之技術內容,需為【政府補助計畫產出之研發成果】,歸屬於個案執行機構所有者。
- 若有智財共有之情形,應取得通過補助各案須運用智財權所有發明人之權益分配協議及共有單位之智財協議(包含同意由執行機構統籌處理技術作價,在執行機構技術股分配比例內約定雙方技術股占比等),並提出證明文件,於個案出場時依前揭協議進行技術股分配事宜。
- 團隊申請計畫時,可先行評估技術成熟度(TRL1~9),建議萌芽案之TRL為 3~6,拔尖案之TRL為 5~7 (執行過萌芽計畫為佳)。
相關資訊請見國科會官網:科創辦公室計畫官方網站
相關申請問題請聯繫LINE官方 ID: @661gaaie
劉經理 06-2360524#209 ruso.6@gs.ncku.edu.tw